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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学校食堂逐步“明厨亮灶”

2016/3/7 10:38:23 来源:海西晨报

晨报讯(记者 吴雪莹 通讯员 刘启国 韩小敏)哪些食品学校食堂禁止使用?学校开办食堂要注意什么?现在,只需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规范一本手册即可了解这些问题。昨日下午,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在厦门大学举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培训观摩会,全市400名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会。

从食品采购到烹饪加工,再到餐具消毒、食品留样等环节,《厦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指导手册》都有细致规范的规定。其中还有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除了监管部门对食堂进行定期检查外,食堂管理方也可根据此表自主进行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手册》是根据新《食安法》结合厦门实际编制而成。监管部门今后将针对该《手册》规范内容进行检查,并将通过现代化监管手段将“明厨亮灶”公开化。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教育部门起草制定了《厦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规定》,该《规定》已于3月1日前通过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规定》明确了学校的主体责任,鼓励学校实施“明厨亮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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