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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小摊贩监管松懈 很多因素易对食物二次污染

2016/3/7 9:11:12 来源:中国网

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密切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在生产经营地方风味特色食品、方便群众购买食品、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但是,食品小作坊和小摊贩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也日益令人担忧,以至于食品安全治理整顿的重点和难点。

全国人大代表秦福荣指出,《食品安全法》授权省级人大常委会根据本地实际制定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管理办法,但许多省份至今尚未出台省级法规对其加以规范,部门监管职责不明、责任不清,致使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长期处于监管空白状态,食品安全隐患极其严重。

食品小作坊、小摊贩主要是指生产、加工和销售人员低于10人的食品从业单位和个人,主要是对居民提供现时的食品制售服务。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的生产经营性质决定其对人员、资金、技术和管理的要求不高,资金投入在几百元到几万元不等,普遍规模较小,大多是一辆推车、一口炉子、一个柜子就简单搭建起的路边摊、夫妻店,从业门槛低,流动性强,行业进出的随意性较大。

目前全国范围内存在大量从事食品加工的小作坊和食品经营的小摊贩,大多分布在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和学校周边,呈现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布局乱、流动性强、生产经营环境和卫生状况差等现象,食品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门槛低、数量多,无证情况较严重

秦福荣以乐山市为例指出,乐山市11个区县均存在为数不少的食品小作坊、小摊贩,主要从事卤肉、面包、豆制品、面食、凉糕等食品加工经营,分散到城市的每一个街巷,其数量十分庞大,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有食品小作坊、小摊贩20000万余户,约占食品行业总数的45%。目前,大多数食品小作坊和小摊贩由于生产经营地址、环境卫生、设备设施等都不符合办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条件和要求,无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情况较为严重,加上食品小作坊和小摊贩具有较强的流动性,一旦出现食品安全事故,追查主体责任将存在一定的困难。

素质低、条件差,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较弱

“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的从业人员主要是社会低收入群体,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大多数只有中小学文化,甚至个别从业人员还是文盲,他们不了解甚至不知道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严重缺失,在食品生产、销售中不注意自己的卫生状况,从业人员未通过健康体检就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加工销售。”秦福荣如是说。

通过走访秦福荣归纳出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的从业者为节约生产经营成本,生产经营地址往往是选在自有住房、临时搭建的简易棚房、城乡结合部的老旧房屋或集贸市场内的摊点,加工厂房和生产设备简陋,工艺传统,环境脏乱差,没有保障食品安全的防蝇、防尘、防鼠等防护设施,不能保证对生产设施进行有效消毒,加工场所的卫生条件不符合要求,这些因素都很容易产生对食品的二次污染。

管理差、隐患大,食品质量风险控制较差

食品小作坊、小摊贩业主在从事食品加工经营过程中,未建立原材料购进及使用、工艺流程控制等管理制度,从原材料的进货验收、食品的加工到销售,没有专门的风险监测制度和人员负责,多数采用传统工艺加工食品,对产品质量的控制,特别是在添加剂的使用上主要是依靠自身的经验,缺乏有效的食品质量安全控制措施。

不仅如此,秦福荣表示,更有个别经营者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不顾产品质量,不讲诚信经营,使用非正规进货渠道和过期变质原料等现象时有发生,质量安全无法保障。因此,小作坊、小摊贩生产销售的食品难以控制风险隐患,质量安全令人堪忧。(秦福荣)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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