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两人生产销售有“毒”手擀粉分别获刑8个月

2016/1/17 14:33:17 来源:法制网

谭某、李某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经甘肃省景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二人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2011年以来,谭某在景泰县经营一家手擀粉加工店,为增加手擀粉的柔和度和筋道,其在制作手擀粉时一直添加明矾(学名硫酸铝钾)。李某自2008年以来无证生产、销售手擀粉,在制作手擀粉时一直添加明矾,且二人被执法机关警告后仍然继续添加明矾。经抽样检验,二人加工制作的手擀粉铝的残留量均属于严重超标。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