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某、李某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经甘肃省景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二人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2011年以来,谭某在景泰县经营一家手擀粉加工店,为增加手擀粉的柔和度和筋道,其在制作手擀粉时一直添加明矾(学名硫酸铝钾)。李某自2008年以来无证生产、销售手擀粉,在制作手擀粉时一直添加明矾,且二人被执法机关警告后仍然继续添加明矾。经抽样检验,二人加工制作的手擀粉铝的残留量均属于严重超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