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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门店网店不得申请制售所有食品

2015/12/2 9:49:19 来源:南京网络电视台

《江苏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今天(1201)起开始施行,《细则》中对“网络销售食品”做出严格规定,无门店网店不得申请制售所有食品。 江苏省食药监局稽查局局长陈和平表示,网络食品销售和普通的销售形态相比,在发现产品存在问题时,查处难度比较大。一旦出现问题,甚至找不到店铺地址和经营者。 针对网络食品销售零门槛、监管困难的现象,《细则》将网络食品销售商进行了分类,分为有实体门店经营的网络经营者和无实体门店的网络经营者,分别有具体的准入条件。 对于有实体门店的网店,如果实体店已经办理了相关食品经营许可证明,监管部门要求其提供网站网址及登陆设备,以供审查。 而无实体门店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 不得申请所有食品制售项目 以及散装熟食销售。这就意味着,这类网店,不能自行生产食品,只能当分销商。 不过,由于芒果、榴莲等属于食用农产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销售食用农产品不用办理食品流通许可,因此,“水果电商”不受影响,可以继续在网上销售。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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