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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被人告了,超市产品是否合格

2015/11/16 10:42:40 来源:华西都市报

【导读】近日,在内江的东兴区人民法院内正审理着一起市民投诉食药监的一个案件。

11月11日,已经是余浩在内江停留的第8天了,他还在等着东兴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今年4月,四川省邛崃市人余浩在内江市三家大型商场购买了50种食品后发现,这些产品均存在标签标识不合规的问题,遂向东兴区食药监局举报,并提供了举报函和证据。东兴区食药监局在调查后,根据相关法规,认为涉案食品未达到行政处罚的条件,因此未予立案。然而对于这个结果,余浩并不满意,认为东兴区食药监局存在行政不作为的情况,遂将该局告上了法庭。11月5日,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庭依法公开审理了此案。

超市买到不合规食品男子写信举报

今年4月份,家住四川省邛崃市的余浩出差到内江办事,在一家商场里购买了一些食品准备食用。然而,余浩发现有部分食品的标签标识不符合相关规定。随后,余浩又先后在内江市两家大型商场里累计购买了50种食品。而这些食品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标签标识不合规。于是,余浩变将这些食品拍了照后,写了一封举报函,将举报函和拍下的证据送到了东兴区食品药品监督局。

在11月5日开庭之前,记者见到了余浩。据余浩介绍,他在内江举报不合规食品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令记者好奇的是,一般人买到一个食品不合规就会去举报,而余浩却足足在多家商场里买了50种不合规产品。对此,余浩说出了自己的理由。“其实我是专门从事打假的,主要打的是食品的标签标识不规范。四川的大多数市州我都有去,主要地点也是在各个大型商场,发现其有产品标签标识不合规的,就买下并举报。”余浩说。

食药监局调查后不立案被告上法庭

11月9日,记者来到东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于余浩起诉东兴区食药监局的事情,东兴区食药监局纪检组组长罗炽祥感到很无奈。据罗炽祥介绍,在今年4月份,东兴区食药监局接到举报函后,就着手对举报函中所列出的50种食品进行调查。“调查后我们发现,确实这些食品都是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中的夏威夷果食品进行了立案处罚,而其余49种因为达不到处罚条件,因此未予以立案。”罗炽祥说。

然而,对于东兴区食药监局作出的处理,余浩并不满意。“这些产品明明都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而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是要受到处罚的,为什么东兴区食药监局不立案处罚?”于是,余浩一纸诉状,以东兴区食药监局行政不作为为由,将其告上了法庭。记者发现,虽然是状告的一个单位,但余浩却写了15份起诉书。“本来是可以只写一份起诉书的,但是我认为一份起诉书不足以引起东兴区食药监局的重视,所以就把这些产品分别写了一份起诉书。”余浩说。

男子四处举报不合规产品是职业打假人

说起自己的打假经历,余浩打开了话匣子。“其实我打假也才三四年的样子,这几年我基本上在四川各个市州都有打过官司,主要是关于食品安全和行政不作为这两个方面。”余浩说。记者看到,为了11月5日开庭审理的这个案子,余浩还带来了自己在省内一些地市州打官司胜诉的判决书等资料。

“2015年4月20日,举报峨眉山市清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雪魔芋”虚假宣传,峨眉山市工商局对该公司作出了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2015年6月5日,起诉资阳市雁江区食药监局行政不作为,胜诉;2015年9月18日,起诉内江市市中区行政不作为,市中区人民政府给我的行政复议书,也是判定我胜诉。”在列举了今年打的几个官司后,余浩告诉记者,这些案例只是他这几年来打假成果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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