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长春市疾控中心温馨提醒:避免误食有毒野蘑菇

2015/8/28 8:37:04 来源:长春新闻网

夏秋季节雨量充沛,部分市民喜欢在雨后采摘一些野蘑菇带回家食用。近期我市医疗机构已接诊多名因食用自己采摘的蘑菇后中毒的患者。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温馨提示,公众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误食有毒野蘑菇。

毒蘑菇的有毒成分十分复杂,一种毒蘑菇常常含有多种毒素。目前根据中毒作用机制和典型的临床表现,主要分为胃肠炎型、神经精神型、肝脏损伤型、溶血型和光敏性皮炎型。毒素分别作用于胃肠道系统、神经系统、肝脏、肾脏、脾脏和皮肤等。一旦误食的后果通常都很严重,常常危及生命,有毒蘑菇中毒的病死率一直很高,一般都在50%左右,而且往往具有家庭聚集性中毒的特点。

长春市疾控中心专家建议:

1、如果自行采摘蘑菇,食用后很快出现恶心、呕吐、剧烈腹泻和腹痛、视力模糊、幻视、幻听、瞳孔缩小等表现,就应该高度怀疑是毒蘑菇中毒,必须立即到正规医院救治,并在条件容许情况下尽快催吐,千万不能拖延,否则就可能会坐失最佳治疗期,引起昏迷乃至死亡等严重后果。

2、一些常见说法,如“鲜艳的蘑菇有毒、颜色普通的蘑菇没毒”、“长在潮湿处或家畜粪便上的蘑菇有毒,长在松树下等清洁地方的蘑菇无毒”、“蘑菇跟银器、生姜、大米、生葱一起煮,液体变黑有毒,颜色不变则无毒”、“有分泌物或受伤变色的蘑菇有毒”、“生蛆、生虫的蘑菇没有毒”均是错误的。并且野生蘑菇种类繁多,其鉴定需要丰富的专业生物分类学知识和条件,有些毒蘑菇和无毒蘑菇外观相似,就普通人而言,很难识别。因此,对于野生蘑菇,建议最好是不采、不买、不卖、不食,以防中毒。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