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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售卖过期核桃赔了800元

2015/8/27 11:19:54 来源:嘉兴日报

超市里买到过期核桃,索赔1600元。近日,湘家荡旅游度假区(七星)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处理了一起这样的投诉,经过调解,超市经营者赔偿消费者800元。

这名消费者在七星街道某超市买了5包核桃,发现过期了一天,要求超市退一赔十,赔偿1600元。超市经营者同意赔偿,但不同意赔偿这么多。双方就赔偿额度产生了纠纷。湘家荡市场监管调解人员赶到后,进行了一个多小时的调解,最终调解成功,消费者获得800元赔偿。超市经营者称自己一时失误导致过期食品还在柜上。鉴于该超市是首次被投诉,调解员对超市经营者进行了警告,责令其将该商品下柜。

据了解,本月以来,湘家荡市场监管分局连续接到多起涉及食品的投诉,主要反映过期问题,目前都进行了妥善处置。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通讯员 张干诚 记者 周明丽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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