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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食品药品违法企业将实施“黑名单”管理

2015/1/4 8:42:31 来源:南方网

2014年10月份起,阳江市食品药品企业将实施分类管理制度,违法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

依据从10月1日起实施的《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药品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的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发生过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件、吊销撤销产品批准证明文件的生产企业,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情节严重的企业等的生产经营者和责任人员纳入“黑名单”管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黑名单”信息公布的期限为2年。

据了解,全市市、县(市、区)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按照“谁处罚、谁公布”的原则,在其政务网站上设置“黑名单”专栏,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查处未经许可地下“黑窝点”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需要列入“黑名单”的信息,通过“黑名单”专栏向社会公布,并该“黑名单”抄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用于建立全省食品药品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数据库,供社会查询。

据悉,对被列入“黑名单”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将其记入重点监管档案,并采取增加检查和抽验频次等措施,实施重点监管,而且要责令其定期或不定期报告安全管理情况。同时,要将被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者纳入食品药品监管信用体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使其“一处失信,步步难行”,另外,纳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者及其责任人员在再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时,依法将被从重处罚。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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