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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樟木乡个体屠商私宰病死猪被刑拘

2013/11/6 8:56:49 来源:湖南日报

   本报11月3日讯(记者 陈鸿飞 通讯员 左亮)衡阳县樟木乡个体屠商陈某某私宰病死猪,日前被衡阳市公安机关以涉嫌危害食品安全罪刑事拘留。

    今年9月5日,衡阳市石鼓区食安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执法人员,在黄沙湾街道一出租屋内查封恶臭腐败猪肉1235公斤、工业食盐19袋及白糖1袋。经采样化验确定,腐败猪肉系病死猪肉。后来查明,该地下私宰窝点业主为衡阳县樟木乡个体屠商陈某某,当时他侥幸逃脱。衡阳市商务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人告诉记者,多年来,陈某某从衡阳城区周边乡镇等地,以每公斤1元的低价大量收购病死猪,经分割冷藏后,以每公斤3元左右的价格将病死猪肉批发给个体肉贩或熏制成香肠、腊肉等制品上市销售。陈某某通常采取乔装出行、昼伏夜出、变换场地等办法,逃避执法部门打击。

   经近一个月调查布控,10月上旬,衡阳市公安局石鼓分局治安大队民警成功将逃窜至株洲市的陈某某抓获。目前,案件已移交检察机关,即将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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