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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毒猪头肉 5年卖了800吨

2013/6/15 13:18:46 来源:西安晚报

近日,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在辖区成功打掉一个非法加工猪头肉及猪副产品黑作坊,涉案销售金额达千万余元。昨日,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杜航伟亲临查处现场,奖励举报人现金3万元。

14名犯罪嫌疑人被刑拘

5月下旬,秦都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秦都区古渡办杨家台村有一非法加工猪头肉及猪副产品黑作坊。5月28日清晨,专案组成员冒雨对该黑窝点涉案人员实施抓捕,现场抓获涉案人员10名,无一人漏网。现场查扣成品猪头肉126公斤,还有亚硝酸钠、肉质香精1#、肉质香精2#、胭脂红、日落黄、酱肉护色增香保鲜剂、肉制品防腐剂、消泡王、红曲米粉、松香等多种添加剂及辅料。

经初查,王某为黑作坊老板,另外9人系员工。其中王某负责购买添加剂及加工原料,相某、寇某负责煮肉,高某负责成品送货,宋某、雍某、李某、赵某等负责加工前的清洗工作。该黑窝点自2008年经营至今,滥用食品添加剂,将制成的有毒有害猪头肉及猪副产品销往咸阳、西安、渭南、安康、汉中及甘肃等地的16个市县区,累计销售猪副产品800余吨,涉案销售金额达1000余万元。

随后,秦都警方还按照“生产源头必查,销售流向必追”的原则,对明知该肉品滥用添加剂仍购买并对外出售的鲁某、林某、吴某、孙某、焦某等5人依法予以处理,其中4人被刑事拘留,1人因病取保候审。目前,王某与妻子高某以及赵某、寇某、宋某等14名犯罪嫌疑人,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秦都警方刑事拘留,1人取保,此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举报人获3万元奖励

昨日上午,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杜航伟来到杨家台村黑窝点,观看并听取了专案组的汇报,现场给举报人兑现了3万元奖励,出于保密的需要,由专案组干警代替举报人领取奖金。杜航伟表示,省政府高度重视“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拿出1000万元作为举报奖金,欢迎广大群众踊跃举报食品犯罪案件。

据了解,咸阳市政府为了支持“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安排800万元资金作为专项行动的经费,其中500万元用于办案奖励和线索奖励,300万元作为办案经费。

文/图 记者 于忠虎

统计数字显示,2010年至2012年,全国法院共审结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食品刑事案件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案件1533件;生效判决人数2088人。近三年来,法院审结这类案件的数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今年5月3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有两个基本罪名: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该司法解释明确了危害食品安全相关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提出了相关罪名的司法认定标准,统一了新型疑难案件的法律适用意见,为依法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编织了严密的刑事法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共计22条,自2013年5月4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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