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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使用掺假羊肉应当承担哪些责任

2013/5/23 10:59:41 来源:山西法制报

  问:前不久,刘女士在某火锅店吃饭后,当天夜里便因肚子疼痛难忍被送往医院,经医院确诊为急性食物中毒。后得知火锅店为降低成本,将购买的鸡肉、鸭肉等放入劣质羊油中浸泡,并加入了对人体有害的复合磷酸盐。请问:火锅店应承担哪些责任?

  答:火锅店不仅应当赔偿医疗费用,还必须对刘女士做出10倍消费款的赔偿。

  一方面,火锅店的行为违反《食品卫生检疫法》。另一方面,火锅店难辞其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1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而《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即火锅店必须区别医疗费用和支付价款,分别向刘女士承担赔偿责任。

  颜东岳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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