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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便透露镉大米品牌折射执法底线失守

2013/5/20 9:50:19 来源:荆楚网

  昨日,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公布了第一季度餐饮食品抽验结果,其中一项结果为44.4%的大米及米制品抽检产品发现镉超标。市食药监局共抽检18个批次,有8个不合格批次。市食药监局昨天表示,不便透露被检出镉超标大米的品牌。(5月17日  《南方日报》)

  就在昨天,食药监总局规划财务司负责人王小岩,掷地有声直陈食品安全:要让那些为了谋财不惜害命的人倾家荡产、人头落地。可同样是昨天,广州市食药监局面对镉大米,却匪夷所思的三缄其口。如此截然不同的姿态,让人忧心忡忡。广州食药监局对真相的缄默,不但是对问题大米的变相纵容,无形中加重了公众质疑,而且也会折损自身公信力,更无法捍卫公众的餐桌安全。

  按理说,广州食药监局,理应在检出大米镉超标的第一时间,一方面,通过媒体广而告之,这既是对公众知情权和生命健康权的尊重,也是对履行捍卫食品安全义务的最好诠释;另一方面,对问题大米应马不停蹄的追根溯源,或撤货下架,或查封停售,既彻底杜绝问题大米继续流入公众餐桌,也净化市场环境,避免出现劣币驱逐良币效应。

  本来,食药监局是公众餐桌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如今看来,这道防线已近乎失守的可能。44.4%的大米镉超标,已经是个骇人听闻的数字了。吊诡的是,面对不容乐观的食品安全,当地食药监局却态度暧昧的遮遮掩掩,难道,不便透露的镉大米品牌,又是“国家秘密”?还是,镉大米也成了食药监局的“衣食父母”,利益驱使,才让其对问题大米罔顾坐视、听之任之?

  看来,广州食药监局务必先厘清自身的服务角色定位,才能坚守住执法底线。是应该为公众的餐桌安全负责,还是充当镉大米的保护伞?如果服务的角色错位混乱,打着食品安全的幌子,却与镉大米坑瀣一气。对镉大米明知故纵,只会害人害己,得不偿失。

  没有惩戒,就没有良好的市场;没有强有力的监管,就难言健康放心的食品。保卫公众的餐桌安全,离不开食药监局全方位、全力以赴的监管。监管若前进一点,食品安全自会跟进一点;反之,若监管纸上谈兵,那么食品安全便会功亏一篑。

  从毒生姜,到镉大米,无不在“外销”严防死守的监管前被打回原形,但毒生姜、镉大米却堂而皇之的流入我国百姓餐桌,监管的不力无疑在推波助澜、助纣为虐。监管名存实亡,食品安全终会成为一纸空文。

  既然,对问题食品的始作俑者,欲以人头落地的重典惩罚,那么,不妨先对变相纵容问题食品的执法者,严厉问责、一撸到底。“治污先治官”,对食品安全同样很有借鉴意义。

  稿源:荆楚网

  作者:贾春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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