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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超期服役”责任到底在谁?

2013/5/10 11:21:42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新华社北京5月8日新媒体专电农夫山泉“标准门事件”已沸沸扬扬持续了近一个月。6日,被逼上舆论风口浪尖的农夫山泉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试图自证清白。然而,很多消费者疑惑,为何事情至此,依旧没有一个权威部门“发声”,到底农夫山泉的标准有没有问题,其瓶装水能放心喝吗?记者试图向多个监管部门求证,没有获得结果。

  农夫山泉的水到底合不合格,能不能喝,其实很简单,只要生产地或者销售地的监管部门检测就能得到答案。然而记者发现,除了农夫山泉方面公布去年和今年年初的几份送检质量报告外,至今没有一个权威部门发布近期的检测报告。

  对瓶装饮用水进行检测,需要多少时间?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只需半个月左右。浙江省质监局一位工作人员则回答,“近期没有进行抽检”、“我们不会因为一家媒体说了有问题,就去进行抽检。抽检是有年度计划的。”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监督抽查计划,此前在2011年和2012年对农夫山泉进行的13批次抽检,结果是合格的。杭州市质监局则表示,在事件发生后,他们曾对市场上的农夫山泉产品进行抽检,结果是合格的,但出于某种原因,没有向外公布结果。

  随后记者又致电负责商品流通领域监管的浙江省工商局,一位工作人员也称近期没有进行抽检,表示瓶装水本身质量问题主要由质监部门来监管。

  抽检无结果,标准“超期服役”的责任又在谁?

  记者了解到,一般而言,企业标准应高于地方标准,地方标准应高于国标。其中,国标“就低不就高”的原因在于,要考虑全国各地不同的情况,它几乎是取适用于各地情况的一个平均值而得出的标准。为何浙江省《瓶装饮用天然水》标准(DB 33/383-2005)的某些指标低于国标呢?

  据了解,浙江省《瓶装饮用天然水》标准,是由浙江省质监局在2002年组织制定、2005年进行修订的。2006年国家出台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2008年国家标准化委员会也先后两次下发修改单,对《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国家标准部分指标进行修订,按照规定,落后的地方标准应该废止或者进行修订,但是浙江省质监局没有及时修订,仅对《浙江省饮用天然水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评价规则》做了修改。在问及为何没有更新地标时,该局的一位工作人员7日说,“按照新的食品安全法,这部分权限已经移交到卫生部门了”、“我们说已经不太合适了”。事实上,浙江省质监局在2011年1月才把相关工作移交给浙江省卫生厅。

  那为何浙江省卫生厅在接收工作的两年多时间里,也没有更新这个地方标准呢?记者就此问题询问浙江省卫生厅,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鉴于国家层面正在制定包装饮用水的通用安全标准,我们就不另制定地方标准了。”并表示虽然目前浙江标准在某些指标上低于国标,但相关部门在抽检时,这些指标是按照国家标准来执行的。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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