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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一饭店经营河豚被查处

2013/4/15 10:24:11 来源:嘉兴日报

4月12日,南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查获一家饭店在经营河豚。

检查发现,这家餐饮单位的水产品样品区鱼缸内有5条河豚。区食药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当即予以查扣,出具监督意见书,并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对该饭店经营河豚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据介绍,河豚俗称“巴鱼”,含有剧毒,每年4至5月毒性最强,尤其是卵巢、肝脏、血液等,人误食之后,几分钟就会毒性发作,而且很难抢救,死亡率很高。据悉,这是区食药监管局自1月4日餐饮监管职责交接以来发现的第二起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河豚案。

作者:记者 许冰洲 通讯员 言月虎 马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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