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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工商局:散装糖果食品应标注生产日期

2013/2/8 15:26:57 来源:齐鲁晚报

   本报2月6日讯(见习记者 徐从芬) 6日,有市民拨打本报热线称,在市场购买的散装新年糖果,拿出来吃时都没有看到保质期。"不标注上生产日期,不敢吃啊。"市民刘女士质疑,"万一是去年压下的货呢。"

    记者走访金阳农贸市场、石臼市场,以及多家市区大型商场看到,大部分散装糖果食品容器上标注上了生产日期等,但也有一小部分,仍未标注。"现在卖的货太多了,有的未来得及标注。"货主秦女士说。

    6日,日照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一位工作人员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对于散装食品,经营者应在盛放食品的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标识出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若消费者发现未给予标注的,可以拨打12315进行投诉。"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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