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兰州:60平方米以下小餐馆备案登记就可营业

2012/12/15 13:54:47 来源:每日甘肃网

    昨日,记者获悉,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兰州市小餐饮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目前已正式实施。

    《办法》中规定,经营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含60平方米),有固定经营场所,通过即时加工制作,向消费者提供就餐场所和服务的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等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须在辖县(区)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业主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备案证明,做到“挂证经营”。申请备案者还须积极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