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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吃饭时开水烫伤女童 餐馆赔6000余元

2012/12/12 11:04:30 来源:北京晨报

   两岁女童小薇和父母一起在餐厅吃饭时,被服务员送进来的一壶开水严重烫伤。近日,通州法院判决餐馆赔偿小薇6000余元。

    今年4月,小薇和父母在餐馆包间吃饭时,服务员将满满一壶开水拿了进来,但没有告知在场的任何人,致使小薇被严重烫伤。后小薇起诉索赔2万余元。

    法院认为,小薇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餐厅未能采取有效的措施以避免原告被烫伤,也存在一定的过错。(记者 颜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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