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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5名儿童吃了转基因大米

2012/12/7 7:51:51 来源:楚天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日对“黄金大米”一事进行情况通报。通报称,此项转基因试验违反了相关规定、科研伦理和科研诚信,相关责任人已被撤职。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徐海滨说,目前尚无证据表明“黄金大米”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然而其试验过程却对社会造成了伤害。

  米饭在美国煮熟后被带入境

  根据6日公布的调查情况通报,“黄金大米”试验的确于2008年6月在江口镇中心小学开展,有25名儿童于当年6月2日中午食用了60克“黄金大米”米饭。

  “黄金大米”项目于2002年12月由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批准,内容是研究菠菜、“黄金大米”和β—胡萝卜素胶囊中的类胡萝卜素在儿童体内的吸收和转化成维生素A的效率。美国塔夫茨大学汤光文、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荫士安和浙江省医科院王茵作为项目负责人,将“黄金大米”试验与国内一项目合并,偷偷完成,始终未向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提及“黄金大米”。

  2003年11月,浙江省医科院伦理审查委员会通过了美国NIH项目的伦理审查。2008年项目现场工作转到湖南后,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再次申请伦理审查。

  2008年5月29日,汤光文将在美国进行烹调煮熟的“黄金大米”米饭携带入境,未按规定向国内相关机构申报。

  向受试儿童家长隐瞒试验

  课题组曾召开学生家长和监护人知情通报会,但未说明试验将使用转基因的“黄金大米”。通报会现场仅发放了知情同意书的最后一页以供签字,而该页内容未提及受试者食用的是“转基因水稻”“黄金大米”,违反了国际医学伦理准则和卫生部相关规定。

  2008年该项目在衡南县江口镇中心小学实施试验。80名受试儿童被随机分为3组,其中1组25名儿童于6月2日随午餐每人食用了60克“黄金大米”米饭。

  在有关部门对“黄金大米”进行多次调查中,汤光文等当事人隐瞒主要实情,提供虚假信息,违反科研诚信。

  3名责任人受到撤职处分

  调查情况通报称,中国疾控中心营养食品所给予荫士安撤销妇幼营养室主任职务、技术职称从二级研究员降至三级的处分,令其3年内不得主持科研工作;浙江省卫生厅党组决定撤销王茵浙江省医科院科技处处长职务,浙江省医科院决定撤销王茵保健食品研究所营养与食品卫生研究室主任职务,令其3年内不得参与职称晋升评委会工作;湖南省疾控中心鉴于胡余明在课题实验现场管理中存在疏于管理、工作失职的行为,决定撤销胡余明疾控中心主任助理、科主任职务。

  事件回顾

  2012年8月,美国塔夫茨大学汤光文等在美国一家杂志上发表了题为《“黄金大米”中的β-胡萝卜素与油胶囊中β-胡萝卜素对儿童补充维生素A同样有效》的研究论文。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随即谴责研究人员使用转基因大米对中国6至8岁儿童进行人体试验,掀起轩然大波。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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