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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豆芽食品“金标准”即将出台

2012/10/26 11:01:30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本报讯 日前,辽宁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向各市下发了《关于征求辽宁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豆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这意味着该省关于豆芽食品安全的“金标准”即将出台,“毒豆芽”伺机混入百姓餐桌的可能性也将减少。征求意见稿的截止日期是一个月后。该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透露,“金标准”要求十分严格。

    “金标准”部分内容包括:制作豆芽的黄豆、绿豆以及水,都要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均不得检出;应无烂根、烂茎,无霉变,无肉眼可见杂质;允许少量机械损伤;应具有产品固有的豆香味,无异味;应存放在2℃-8℃,清洁卫生、通风良好、防潮防霉的保鲜库内,保质期应超过3天,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储存。

    所谓“金标准”,一般是指当前临床医学界公认的诊断疾病最可靠、最准确、最好的诊断方法,也称标准诊断方法。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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