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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谨防4类食物中毒 市食安办发布食品安全提示

2011/11/25 9:27:49 来源:苏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 李晓)11月以来,我市气温较常年偏高、湿度偏大,食品及其原料易受微生物等污染,食品生产、加工稍有疏忽就易引起食物中毒。昨天,市食安办、市卫生局发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提示,要求学校食堂加强食品卫生,严防微生物污染、亚硝酸盐、植物毒素、农药污染等4种情况引起的食物中毒。据了解,市民若发现学校食物中毒或相关隐患,可拨打电话12345进行举报。

针对学校食堂可能出现的4类食物中毒情况,市食安办作出具体提示。为防止微生物引起的食物中毒,学校食堂要对易受微生物污染的食品及食品原料,进行彻底加热,食用鱼、虾、贝等海产品要谨防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食用罐头、腌渍、发酵食品要谨防肉毒杆菌食物中毒; 为防止亚硝酸盐引起的食物中毒,学校食堂一定要从正规商场、超市购买食盐,注意包装标识,严禁购买、使用工业用盐,不使用来历不明的“盐”类物质,此外,要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正确使用亚硝酸盐,严禁超量、超范围使用。学校食堂不使用腐烂变质蔬菜;制作腌菜时盐要多放些,至少腌渍15天以上才能食用;剩菜在高温下存放过久不可食用;为防止植物性食物中毒,食堂应尽量避免加工四季豆、扁豆类食品,马铃薯需贮藏在低温、无阳光直接照射的地方,不使用发芽或青皮土豆制作菜肴,不购买和食用不认识的菌类和野菜;为防止学生食用农药污染的食品,食堂要严把采购关,禁止采购7天内喷洒过农药的蔬菜和水果,食品加工时,果蔬要充分清洗。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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