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天津10月13日消息(记者王嘉军 石峤)近日,天津市制定了《天津市质监系统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工作方案》,将24小时及时受理人民群众有关“地沟油”及假冒伪劣食用油的投诉、举报。
《方案》指出,食用油生产企业要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完善食品安全可追溯机制。尤其是散装成品油出厂销售时要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检验报告)”,并明确注明“购货方”、“销售数量”、“生产企业厂名、厂址”、“许可证号”、“出厂日期”、“检验标准”等内容。
使用食用油的食品生产企业要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购进食用油,要严格索证索票,特别是购进散装食用油的食品企业,必须向经销商索要能够证明所购食用油产品质量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检验报告)”,并建立进货台账。督促生物柴油、工业油脂生产加工企业建立健全原材料、成品油、库存产品进销台账制度,实现产品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