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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本土食醋多为酿造 添加苯甲酸钠防腐剂少见

2011/8/8 8:03:37 来源:潇湘晨报

  昨天,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所副所长鲁文安表示,目前湖南本土规模较大的食醋企业绝大多数采用的是酿造,根据以往的抽查的结果来看,在食醋中添加苯甲酸钠防腐剂的现象很少发现,但也不排除个别企业添加的现象出现。

  记者在长沙多家超市的食醋专柜发现,湖南本土食醋产品如“长康陈醋”“湘西边城醋” “加加陈醋”等多个品牌食醋均为酿造。

  据湖南省长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谭光辉介绍,该公司旗下的食醋均是以大米、大麦、玉米等为制作原料,制造时先要对大米等原材料高温酒化然后醋化,这有一个发酵周期,酿醋的周期标准是在一个月左右,如果是陈醋的话,还要有沉淀的过程,需要放两三个月甚至一年。

  此外,酿造白醋是以食用酒精为原料,经醋酸发酵而成。而用冰醋酸或者醋精勾兑完全不需要发酵,只要一天甚至更短的时间就能完成生产。

  谭光辉表示,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笨甲酸钠的添加量为每100克小于0.1克,不过该公司产品均未添加。他认为,陈醋不用添加任何防腐剂,取消保质期,久放不腐,这是陈醋的根本。

  湘西边城醋业董事长高耀富表示,制醋一般是首先将米进行浸泡然后再蒸煮,接下来就是制曲,最后再进行酒精发酵。“我们湘西边城醋业是不生产勾兑醋的,我们公司坚持‘五不’原则:不加盐、不加防腐剂、不加色素、不加香精、不加冰醋酸。”

  据鲁文安介绍,2000年,我国出台的配制食醋国家标准规定,配制食醋必须是指以酿造食醋为主体,与食用冰醋酸、食品添加剂混合配制而成的调味醋。其中,“配制食醋标准”规定“配制食醋中酿造食醋的比例(以醋酸计)不得小于50%”,但到目前为止,有关部门从未对配制食醋和酿造食醋给出明确鉴定办法,企业在生产配制醋时是否加入了不小于50%的醋酸根本无法鉴定。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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