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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务部对印尼泰国原产进口核甘酸类食品添加剂征反倾销税

2010/9/21 13:01:24 来源:中金在线

  商务部今日公布,调查机关最终裁定,原产于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进口核 酸类食品添加剂存在倾销,中国国内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自本月24日起,对原产于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进口核 酸类食品添加剂征收反倾销税,为期5年。

  商务部指,将对泰国的有关企业征收4.8%至29.7%反倾销税,印尼的反倾销税率为6.3%至29.7%。

  核酸类食品添加剂的主要用途包括:食品增鲜剂,用于味精、鸡精、酱油等调味品中以提高鲜度。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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