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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工商部门抽检食品安全:超市食品“问题”包装不少

2010/7/2 13:18:23 来源:网友

      7月2日电:随着气温不断升高,食物中出现异物、变质等情况相对增加,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天津市超市、菜市场在食品卫生方面存在哪些问题?昨日(7月1日),记者随天津市工商部门进行了执法检查。

  现场直击

  问题1:散装冰糖不标生产厂家

  上午10时许,记者跟随工商河西分局市场监督科和大营门工商所的执法人员,来到九龙路上的世纪联华超市,并直奔散装食品较多的区域。“市民夏季会饮用菊花茶解暑,冰糖也是必备品。”说着,执法人员拿起一包散装冰糖查看。这一看还真发现了问题,虽然冰糖的外包装上标注了包装日期、保质期及单价,但其生产日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都没有标注,“一旦这样的散装食品出现问题,消费者连生产厂家都不知道,很难维权。”

  问题2:忘换标签酱货“被过期”

  随后,执法人员又来到熟食酱货区,货架上的标注着实吓了执法人员一跳。“生产日期:2010年6月12日,保质期:一天”,这样看,超市出售的酱货早就过期了。经过询问,执法人员了解到,这些酱货实际上都是当天生产的,而货架上的标注却是以前的,始终没有更换。“标注是要随着食品更换的,半个多月前的标注还摆着,这不成了摆设吗了?”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该区域整改,立即撕下不合格的标注,更换新标注。在随后的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超市其他食品类商品均符合规定。

  问题3:副食调料进货票据不全

  副食调料、酒水饮料的安全问题备受市民关注,商家进货来源是否合法,是否有票据也是此次检查的重点。执法人员先后来到大沽路菜市场和一家食杂店,对商家的进货票据及是否索证索票进行了检查。结果发现,多数商家的进货票据符合规定,仅一家销售副食调料的商户提供的票据未有索证索票,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纠正。

  消费提醒

  买食品看好标注内容

  留证据投诉打12315

  工商部门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夏季购买食品时,要增强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对过期变质、假冒伪劣、“三无”食品要拒绝购买。不要到无证、无照摊点购买食品。在挑选包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是否标注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对存在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的食品要高度警惕。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保管好购物凭证、实物证据等,及时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拨打工商部门投诉、举报热线12315。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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