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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检验检疫局促进畜禽肉出口成效显著

2009/12/31 17:12:22 来源:网友

  截至12月23日,辽宁地区2009年出口畜禽肉类产品1800批,3.5万吨,货值超过一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4%、21%和13%,特别是熟制禽肉出口,同比分别增长35.5%、83%和65%。在当前出口形势极其困难的情况下,经过检验检疫部门有效帮扶和出口企业的不懈努力,辽宁出口肉类产品顺利实现了年初确定的“保增长”目标。

  2009年,结合进出口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辽宁检验检疫局将出口畜禽肉类产品监管重心由对终点产品的批批检验检疫向过程控制和原料转移,由监控体系的动态管理模式逐步取代传统的批批检验检疫模式。通过深入调研,该局结合辽宁地区畜禽肉类产品出口实际,制定了《辽宁地区出口畜禽肉产品风险管理方案》,将出口畜禽肉产品风险分为高风险、中风险和低风险3个等级;针对国内外法律法规和通关检测要求,在风险分析基础上,将安全卫生项目分为4个类别,并进行动态调整和公布;按照质量管理与控制、生产与出口规模、企业诚信等因素,对出口禽肉生产企业分为A、B、C和D四型;根据国家残留、安全监控计划及有关规定制定出口畜禽肉产品检验检疫监管规程,明确出口畜禽肉官方监控项目和抽检比例,并根据产品风险等级和项目类别情况,对生产出口畜禽肉产品企业分别采用严密监管、一般监管、验证监管、信用监管4个档次检验监管方式。

  通过实施风险管理,强化出口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质量主体责任意识,不仅缓解了一线人员压力,提高了监管效率,而且大幅度降低了企业出口检测成本,提高了产品竞争力。

  在积极探索改进监管新机制的同时,辽宁局始终坚持强化责任意识,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企业的主体责任、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地方政府的领导责任,明确出口加工企业和检验检疫各自职责,共同为出口产品的质量安全把好关。针对外部市场难以控制的局面,该局制定了严格的源头管理措施,及时出台了《辽宁地区出口食品加工企业外购畜禽肉原料肉要求》,组织制定了《辽宁地区出口冷冻禽肉检验检疫监督管理规程》和《辽宁地区出口熟制禽肉检验检疫监督管理规程》,规范原料采购和生产加工过程的监督管理,杜绝了不合格产品流入生产加工环节。敦促企业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鼓励企业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和实验室投入,加速推进企业实验室认可,逐步提高自检自控能力,保证出口产品质量安全。

  通过检验检疫部门采取多项帮扶措施,增强了辽宁地区出口畜禽肉产品企业对产品质量的信心,提高了生产管理水平,激发了企业恢复出口、扩大出口的动力。从全省情况看,2009年新增肉类产品出口企业两家;目标市场增加4个;出口品种实现了新的突破,先后促成熟制禽肉首次进入新加坡,冷冻禽肉首次进入吉尔吉斯斯坦,大连高档牛肉首次进入朝鲜等,拓宽了出口畜禽肉国际市场,迅速扭转了金融危机下出口畜禽肉的不利局面,推动了肉类产品贸易向前发展。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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