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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装食品存隐忧 消费者要多留神

2009/10/25 10:24:15 来源:连云港新闻网

  【连云港新闻网】 家住连云区的消费者张女士,日前在一家市场摊点上购买了3斤散装核桃仁,结果拿回家食用后发现,大部分吃起来口感都不正常,明显有变质的迹象。因为是散装食品,张女士购买时也没有留意是否标注有关其“身份”的产品信息,这时才注意到相关信息全无,这给维权带来了麻烦。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且禁止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消协人士提醒消费者:购买散装食品时要仔细查看有无标识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留意在销售散装食品时有无防尘遮盖设施和禁止触摸的标识;注意销售人员是否按规定统一戴口罩、手套和帽子。如发现存在上述问题,最好不要购买。

  针对散装食品存在的安全隐患,日前,连云工商分局组织执法力量对当地超市、市场进行了专项检查,尤其是熟肉制品、豆制品、汤圆、凉菜、半成品菜肴等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消费调查。结果发现,超市、商场的整体情况较好,但在经营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卫生质量不安全、管理不规范、措施不完善等问题。主要有售货员穿戴不规范;散装食品无遮盖敞卖;无标识或标识不全现象等,不少散装食品虽进行了分装,但袋上并没有标注出规定的生产者、配料表等内容。

  此外,还有一些超市偷换概念,将规定标注的“生产日期”改为“包装日期”,特别是在敞卖的海鲜鱼丸产品中尤其突出;还有一些超市管理不到位,销售人员不具有散装食品销售卫生知识,现场不能出示健康证等。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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