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专业视角 > 正文

执法失位甚于“辐照”之祸

2009/8/3 16:45:59 来源:千龙网

  河南杞县“钴60事件”首次把“辐照技术”这个陌生的专业字眼带到了公众面前。辐照,一种新的灭菌保鲜技术,粮、蔬、果、肉、调味品、中药等领域均已应用,我国相关食品产量已占全球总量的三分之一。(8月3日 中国经济周刊)
  令人担忧的是,在我国应用如此之广的辐照技术,对人体健康是喜是忧、是福是祸尚无科学定论。截止到目前,世界上只有42个国家正式批准了240多种辐照食品的标准。很多国家则严格禁止辐照食品。

  事实上,对于辐照技术的应用,我国也出台了很多禁止性规定。如卫生部1996年4月5日颁布了《辐照食品卫生管理办法》,规定辐照食品必须严格控制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和限定的剂量标准内,还规定辐照食品必须在其最小外包装上贴有规定的辐照标识,凡未贴标识的辐照食品一律不准进入国内市场。遗憾的是,这些禁令从未得到过严格的执行,各类食品在生产环节都广泛引入了辐照技术,药品辐照更是无人管理。显而易见,对公众健康而言,执法之失远甚于辐照之祸。

  从苏丹红到瘦肉精,从吊白块到三聚氰胺,透过以往发生的多起食品安全事件,我们可以发现,尽管食品安全问题直接表现在生产领域,但要害是一些政府部门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如果监管部门能尽职尽责地监督食品生产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不法分子就不敢像近年来一系列严重食品安全事件中那样为了利润而肆意损害人民生命健康。这也正是当前群众意见最大的一个问题。保证公众食品安全,最重要的是政府有关部门切实负起责任,以秉公执法、严格执法来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和国家法律尊严。对那些唯利是图、以身试法的生产经营者,要坚决依法打击,确保百姓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因此,消除公众对于辐照技术的担忧,最重要的要求相关部门真正尽职尽责。而且,立法的意义在于有效执行,如果规范辐照技术的各项措施落不到实处,群众好不容易树立起来的法治信仰可能就会坍塌。(李志军)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