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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局:强化甲型H1N1流感疫苗上市后的监管责任

2009/6/8 10:29:08 来源:中国网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6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摄影/中国网 张琳

    6月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行6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特别审批程序》,本着早期介入、快速高效,科学审批、实事求是,统一指挥、协同应对的原则对甲型H1N1流感疫苗进行应急审批。

    此次甲型H1N1流感病毒是一种新型病毒,疫苗缺乏人群大规模使用的临床数据。为继续监测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更好地控制甲型H1N1流感,要求监管部门、生产企业和疫苗接种单位强化疫苗上市后各自的责任。

    (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协调联合工作机制的各相关部门,对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研发、生产、检验、流通、使用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管。

    (二)取得甲型H1N1流感疫苗生产批准证明文件的企业,应制订出完整的上市后评价方案。

    (三)疫苗使用过程中,企业及相关部门应开展疫苗免疫原性、有效性和安全性的研究,并对免疫效果与保护效果相关的指标进行监测,并根据要求及时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四)疫苗上市后,企业及疫苗接种单位应密切观察疫苗接种后的反应,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送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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