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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消费纠纷多 “10倍索赔”助推职业打假?

2009/6/5 13:54:54 来源:河南商报

    消费者买到5.6元“三无食品”,工商协调拿到10倍赔偿,新法实施4天,郑州发生3起“10倍索赔”事件

     工商人员在一家超市里发现,一个月前都已过期的小食品仍在销售    商报记者 王棣/摄

    新华网河南频道6月5日讯  大河网-河南商报报道:(记者 谢朝红)超市买到无保质期分装山楂卷;花7.8元从超市买到两种食品全过期;买一箱纯牛奶赠送的牛奶已胀袋……这些都是郑州部分消费者近两天遇到的食品消费纠纷,经工商人员协调,消费者拿到10倍索赔款。

    《食品安全法》实施不到一周,郑州工商部门已按照新法处理数起问题食品消费纠纷。

     事件

    花5.6元买到三无山楂卷

    市民陈小姐每次去超市,都喜欢购买超市包装好的散装食品。但昨天发生的事,提醒她以后购买散装食品还要多留个心眼。

    昨天,陈小姐花了5.6元,从郑州市紫荆山路一大型超市购买一袋“山楂卷”。“小袋上只有价格和超市的名称,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都没有,什么时间过期,应该让消费者知道吧?”

    陈小姐拿着一小袋“山楂卷”,找到附近散装食品的超市销售人员,结果对方告诉她,大包装上原来有合格证,时间长了,合格证丢了。

    虽然超市销售人员向陈小姐保证,“山楂卷”是刚刚分装的,但爱较真的陈小姐还是将此事投诉到了工商部门。“《食品安全法》实施了,食品管理更严格,这样没有生产日期的食品怎么能上市销售?”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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