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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卖猪肉实行企业自检制

2009/3/7 11:06:24 来源:羊城晚报

  广州卖猪肉实行企业自检制
  屠宰厂和运输商却称“难以操作”
 
  从3月5日起,生猪进入广州后,在屠宰前,生猪批发商、代宰商必须按要求向检疫员提供该批生猪饲料添加剂类型、用药期及停药期、疫苗种类和接种日期方面的有关记录,并以此获得《准宰通知书》。广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前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屠宰检疫、检验的通知》,要求从5日零时开始,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落实生猪准宰制度。

  ■政府严堵瘦肉精等违禁药物

  《通知》要求,各生猪批发商、代宰商在检疫员对报检生猪实施宰前检疫、检验过程中,必须按要求向检疫员提供该批生猪饲料添加剂类型、使用期及停药期、疫苗种类和接种日期方面的有关记录,如确实不能提供上述记录的,应提供《生猪违禁药物自检报告书》。同时,检疫员对完成宰前检验、检疫合格的待宰生猪出具《准宰通知书》。

  ■屠宰厂:我们只是代宰机构

  政府希望通过抓屠宰厂和运输商来堵住源头的瘦肉精。但屠宰厂和运输商却喊“难以操作”。

  广州三大屠宰厂介绍,茅山肉联厂、天河肉联厂、嘉禾屠宰厂由于体制局限,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肉类联合加工厂,仅仅是一个代宰环节。它们并没有购买生猪和销售肉品的经营环节,更没有对肉品进行深加工,只是受生猪货主的委托,提供生猪屠宰服务,仅收取25元代宰服务费(注:检测费用每例27元),也就是说,现时的屠宰厂只是一个服务性质的企业。法律法规并不允许屠宰企业自行检测违禁药物。

  ■企业自检是否可信?

  有市民认为,生猪的销售链上,屠宰厂和生猪运输商也有责任把关,他们应与生猪供应商形成契约关系,做到来源可追溯,便于监管。

  而屠宰厂认为,动物防疫和违禁药物检测工作是政府行为,企业无权参与。把检疫工作推给企业自检,是让运动员自己当裁判员,让企业自检代替政府部门检疫的产品,政府和消费者都无法放心。

  ■外地散养户无法控制

  记者采访一位在动物卫生监督部门任职多年的许先生。许先生说,目前主要的问题是肉联厂里面驻扎的地方检疫部门工人员太少,根本就忙不过来。

  许先生认为,比较可控的情况是产销对接——和外地的大型养殖基地建立固定联系,销售地的检疫部门也要到产地现场了解情况并对其进行指导。至于散养户,他认为是不可控的,“有必要完全将他们挡在外面”。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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