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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奶粉事件 一次性赔偿下月兑现

2008/12/30 9:18:46 来源:新商报

  三鹿奶粉事件民事赔偿方案浮现   
  知情人士称,方案对受害患儿的赔偿分三类。确认六名死亡的儿童每人将获赔20万元;住院治疗的重症患儿将获赔3到5万,其他受害儿童将按照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获得赔偿。   

  “毒奶粉事件”中,经卫生部认定的29.4万名三聚氰胺致病患儿,有望在2009年初拿到损害赔偿金。

  来自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的消息称,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22家责任企业愿意向患儿主动给予一次性现金赔偿。这22家责任企业还共同出资建立了医疗赔偿基金,将用于患儿今后一旦出现相关后遗症时所发生的医疗费。

  12月10日,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公开表示,有关部门正在就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赔偿方案作论证。卫生部负责把目前受问题奶粉影响的婴幼儿的救治情况以及各种数据核实清楚,包括住院的、筛查有问题的和回顾性调查确认死亡病例。

  据了解,2008年10月底,包括国务院法制办、质检总局、商务部、工信部、卫生部等部门,会同22家责任企业,初步制定了民事赔偿方案。确定由政府和企业共同承担责任,由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出面,2009年1月中旬之前要把赔偿款分发到受害者手中。但是各媒体没有公布这22家责任企业的名单,公众最为关心的赔偿额也未涉及。

  巧合的是,国家质检总局9月16日公布的婴幼儿奶粉检出含有三聚氰胺的企业,正是22家。其中包括三鹿、蒙牛、伊利等。

  有知情人士称,方案对受害患儿的赔偿分三类。确认六名死亡的儿童每人将获赔20万元;住院治疗的重症患儿将获赔3到5万,其他受害儿童将按照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获得赔偿。据《财经》报道

  奶粉刑案继续审理   

  29日,三鹿问题奶粉系列刑事案件继续开庭审理,高俊杰、薛建忠等4名被告人被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另有5名被告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食品,分别在石家庄市的行唐、鹿泉、赵县法院受审。   

  29日8时,高俊杰、薛建忠、张彦军、肖玉4人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据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12月至2008年8月,高俊杰、薛建忠、张彦军、肖玉共生产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蛋白粉”)200余吨,累计销售110余吨,销售金额1230720元。

  在此期间,高俊杰、薛建忠通过赵怀玉、黄瑞康等人将“蛋白粉”分销到石家庄、唐山、保定、邢台、邯郸等地,被某些奶厅(站)经营者添加到原奶中,交售给石家庄三鹿集团等奶制品生产企业。三鹿集团等奶制品生产企业使用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的原奶生产的婴幼儿奶粉等奶制品流入全国市场后,对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婴幼儿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国家投入巨额资金用于患病婴幼儿的检查和医疗救治,众多奶制品企业和奶农的正常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经济损失巨大。

  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认为,高俊杰、薛建忠、张彦军、肖玉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日,被告人董少英、董英霞、宇文对、赵胜茂、卞更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食品案分别在赵县、行唐、鹿泉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将择期宣判这些案件。

  另据记者29日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原三鹿集团负责人田文华将于12月31日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提起公诉。

  12月31日上午8时,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审判庭将公开开庭审理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三鹿集团及田文华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一案,届时持旁听证者可进入庭审现场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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