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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饼实施新标准 消费注意四要点

2008/9/5 10:20:31 来源:陕西日报

   中秋佳节,月饼将成为消费热点。由于今年国家对月饼生产、销售出台了很多规范性条文,为使消费者更放心吃上合格的月饼,专家提醒在购买时注意四个要点。

    一、饭店、超市销售月饼的渠道。根据国家质检总局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所有食品(包括月饼),不应使用使人引起误解和混淆的名称,并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饭店、超市销售的月饼,必须有正规的生产厂家标识,不得标识以自己酒店(超市)名称或自有品牌销售。如果是自营生产,必须办理相关生产许可证,否则就是违规的。对此,消费者需格外注意。

    二、月饼馅料成分。《食品馅料》国家标准已于5月1日起实施。标准明确了莲蓉、五仁、水果月饼中莲子、果仁、水果的含量要求。例如,果仁月饼中果仁含量应不低于20%,栗蓉月饼中板栗含量应不低于60%等。

    三、包装营养标签。国家5月1日实施的《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规定,市面上的预包装食品(包括月饼)将陆续标示营养标签,且应首先标示能量和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这四种核心营养素及其含量。

    四、包装是否超标。今年6月底,国家标准委发布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强制性规定糕点类产品包装层数不能超过3层,包装成本不能超过出厂价的15%,糕点的包装空隙不得超出商品体积的55%。(晓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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