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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部门提醒消费者:28类食品先看QS标志

2008/3/8 11:53:49 来源:网友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要求,自2008年1月1日起,省市质监部门对28种纳入市场准入管理的食品开展了执法检查,所有未取得QS食品生产许可证而生产销售这28类食品的行为都在查处之列。据了解,为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国家质检总局从2002年8月起先后启动了28类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其中酱油、食醋、食用植物油、大米、小麦粉称老五类;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称新十类;以及茶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十三类。自2008年1月1日起,对生产糕点、豆制品等新纳入市场准入管理的食品类别的生产企业,无食品生产许可证,一律不准生产食品。但1月1日以前生产的食品(以生产日期为准),无论是否加印(贴)QS标志,均不在无证查处范围之内,允许其合格产品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据悉,此次查处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自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3月底,为整改过渡期。凡发现生产销售无证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已流入市场的责令撤下柜台。第二阶段自2008年4月1日以后,为严格执法期。凡发现28大类食品的生产加工者,存在无证生产销售、制假制劣、伪造冒用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冒用QS标志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违法行为的,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从重处罚。发现用户和经销者从无证企业进货的,要联合有关部门查处,并追查生产加工源头。(记者 雒焕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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