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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采取六项措施稳定蔬菜等副食品价格

2008/2/3 14:11:28 来源:网友

    为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和谐、欢乐的春节,进一步稳定春节蔬菜等副食品价格,市政府决定采取积极措施保证市场供应。

  具体措施包括:

  一是金钟、何庄子、红旗三大批发市场是本市蔬菜等副食品主要交易市场,为吸引更多蔬菜货源,从2月3日至2月21日全部免除蔬菜经销商进场交易费用,由市财政给予批发市场相应补贴,并视货源和价格情况,再行确定是否顺延期限。鼓励蔬菜经销商组织更多货源,加大蔬菜采购量,千方百计降低经营成本,降低价格水平,让利给广大消费者。

  二是市内各区要全力做好菜市场价格稳定工作,从2月3日至2月21日市区各菜市场全部减免蔬菜经销商摊位费,以降低经销成本让利百姓。由各区财政给予菜市场主办单位相应补贴。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和菜市场主办单位,要加强对菜市场管理,对入场摊贩、商户经营活动行为提出明确要求,规范经营行为,最大限度降低毛利率,确保蔬菜价格的相对稳定。

  三是对所有进津运输蔬菜和生猪的车辆,从2月3日至2月21日全部免除高速公路通行费和路桥通行费。

  四是各大超市、卖场等零售企业,要拓宽货源渠道,加大采购力度,充实库存,最大限度降低毛利率。要进一步扩大卖场蔬菜、食用油等商品经营区域的面积,加大投放数量,方便群众购买。要充分发挥连锁超市保障供应、稳定价格的主渠道作用。

  五是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市商务、物价、工商、卫生、质检、药监等部门要继续开展市场大检查,不准对生活必需品开展限时限量促销活动,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有关价格申报和备案制度,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等各类违法经营行为。

  六是加强节日市场监测工作。各区县、各部门要组织好市场监测工作,做好应急供应预案。各大市场、菜市场、超市卖场要坚持节日期间市场监测信息报送,密切关注市场运行动态,特别是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发现市场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确保节日市场繁荣稳定。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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