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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白酒装瓶变五粮液 沈阳查处49件“傍名牌”案

2007/10/28 8:53:44 来源:网友

  时下,市场上出现不少“傍名牌”产品,有的是外包装与名牌产品基本一样,有的干脆只改一个字,其余照搬,蒙骗消费者。10月27日,记者从沈阳市工商局获悉,沈阳集中开展打击“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目前,已查处49件“傍名牌”案件。

  “飞利浦”灯具遇“李鬼”

  日前,沈阳市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张士灯具市场的4户工商户进行检查,发现经销的“飞利浦”牌浴霸、灯具都是假冒“飞利浦”注册商标或假冒“飞利浦”厂名的商品,共查扣各种灯具235套,浴霸29台,电容镇流器等522个。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据介绍,此次打击“傍名牌”的重点,就是查处像假冒“飞利浦”灯具这样,将他人知名商标作为自己字号,并以多种方式在市场上使用,制造市场误认、混淆的“傍名牌”。对存在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侵犯商业秘密等其他侵犯权利人知识产权的行为一并调查处理。

  低劣散白酒“傍名牌”

  “傍名牌”的商品还有百姓吃的喝的。东陵分局就在深井子镇金德胜村查获一生产假冒名牌白酒的加工点,工人用漏斗将散白酒注入“五粮液”瓶中,在库房内查出大量假冒“五粮液”、“茅台”、“水井坊”、“剑南春”、“国窖”、“绵竹大曲”等名牌白酒的成品及包装物,所制作的假酒防伪瓶盖及标签、包装盒、手提袋、连赠品一应俱全,几乎达到了以假乱真的水平。

  打击“傍名牌”突出查处食品等重要产品、进出口产品领域的假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以及“傍名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最高可罚款20万

  就仿冒名牌的问题,沈阳市工商局的工作人员称,经营者擅自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使购买者误认为是知名商品的,属于违法行为,可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或1万以上20万以下的罚款。其实市场上的“李鬼”并不难分辨,一旦发现类似“傍名牌”商品,消费者可及时向工商、质监部门举报。记者 高  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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