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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过期粽子再重获“新生”

2007/6/25 14:55:52 来源:光明网

    记者从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安徽省知名的合肥皖毛毛速冻食品有限公司把2005年生产的早已过期的粽子,有的甚至已经腐烂,在换上新的粽叶包装后重新出售,近日质监部门已查封该公司总量达2吨以上待售的过期粽子(6月18日《新华网》)

  端午节吃粽子是我国的传统风俗,而这么多的过期粽子,换个包装后又重新上市,着实令人触目惊心,也倒了不少市民端午节吃粽子的胃口。在冷库里冷冻了两年的粽子,白米已经成为了乳状物,已经完全变质,消费者如果食用的话,轻则上吐下泻,重则食物中毒。

  粽子食品与公众身体健康密切相关。查出如此多的过期粽子是件好事,但笔者没有为此叫好的想法,相反倒觉得,过期粽子重新上市,暴露监管制度缺失,是相关部门失职。我们的质检部门往往热衷于节前轰轰烈烈大干几天进行监督检查,而忽视对节后过期粽子处理的监管。于是很容易出现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出于利益考虑而将过期粽子重新包装或涂改日期后重新投放市场的行为。这样的事例,在往年也有见诸报端,危害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粽子是季节性食品,即便是真空包装的粽子,保质期也只有3到6个月。端午节所在的一个月是粽子真正畅销的时候,而端午节过后,粽子就会受到冷落、滞销,而造成不少粽子积压而过期。如何加强对过期粽子处理的监管,防止过期粽子换个包装或涂改日期后重新上市,成了人们关注的话题。笔者以为,要防止过期粽子重新上市,需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其一,可考虑制定对过期粽子处理的相关条款。前两年,中国商业联合会颁布了我国首个《国家粽子行业标准》,吃了两千多年的粽子有了“新规”。颁布的《粽子行业标准》,除各项卫生指标外,还对不同粽子的配料、工艺、包装、标志、标签、贮存方式等作出了明确的规范,但对过期粽子处理则是空白,应出台相关条款,对过期粽子处理进行有效规范。

  其二,政府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职责,要加强对过期粽子的追踪监管。超市或商店里的过期粽子,企业应回收,在质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销毁,或去掉包装,给农民喂鱼或者喂猪,其中,去掉包装这一环节必不可少,可防止他人将过期的粽子更改日期再流通到市场上。

  其三,在倡导企业诚信守法的同时,要加大对违规企业或商家的处罚力度。对于销售过期粽子的企业或商家,不能只是简单的罚款或“停产整顿”了事,而必须建立起更严格的惩罚制度,以最高的违法成本遏制企业经营者的违法企图。总之,我们真心期待今年端午节后积压滞销而导致过期的粽子,都能得到及时的处理,使其不会在来年换个“新衣”后又重新上市,成为“问题粽子”,走上千家万户的餐桌,危及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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