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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法》应补充"精神赔偿"内容

2004/3/12 0:00:00 来源:广州日报

(记者张青梅通讯员鸣义)为了解市民对目前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的看法和评价,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与市消委会日前调查了广州804位市民。

  调查结果显示,市民对产品质量、经营者诚信经营的评价不高,近三成市民认为目前消费环境中的“信用缺失”现象严重。食品、保健品、商品房、药品、教育等成为市民眼中侵权最多的行业。

  对于至今未列入《消法》中的“精神赔偿”问题,市民普遍认为应该尽快将该内容补充进去,有83.7%的受访者赞成消费者权益受到较大侵害时应得到“精神赔偿”。至于“精神赔偿”的标准,53.8%的受访者认为应当进行适当赔偿,补偿消费者损失,37.7%的人认为可以按国际惯例制定赔偿标准。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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