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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餐饮业实行卫生等级标准 市民可择标就餐

2004/3/1 0:00:00 来源:西藏日报
日前,记者从西藏自治区卫生厅了解到,根据国家卫生部新制定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标示管理规范》制度,自治区将在方案出台后对餐饮单位和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管理,以确定A、B、C三个等级,市民可以根据悬挂的等级标志选择就餐。

据了解,该管理条例是按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组的要求,每年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经营条件和自身仪器卫生管理分A、B、C三个等级,并在经营场所张贴“食品卫生等级标牌”及卫生许可证上加贴等级标志。对半年以上不生产经营食品、被吊销或注销卫生许可证造成食物中毒等问题的经营单位将予以停止使用食品卫生等级标志。西藏将在四月初全面实施卫生等级标志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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