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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南春不为“一夜情”?

2002/7/30 0:00:00 来源:中国经营报
  最近,一台名为“剑南春之夜·时尚诗乐舞《大唐华章》”,因“专为外国人打造”和“西文时尚混血东方古典”的推广悬念以及魏明伦、赵季平、陈维亚等艺术家担纲主创而备受关注,也引起了经济界人士的注意,这台演出将于8月上旬在北京保利剧院上演。

  据负责运营的四川金手指传播公司负责人介绍,这台晚会是剑南春的一次投资行为,它有别于一般的文化赞助,不仅因为剑南春是从策划到制作的始作俑者,更因为这台演出不会以“一夜情”而告终,而是在北京首演后,还要在国内十余个城市巡演,最后还将奔赴国外进行演出和交流。目前,这台演出已被定为文化部和四川省文化厅的重点文化项目,将保留下来长期演出,而且“剑南春之夜·时尚诗乐舞《大唐华章》”这一名称将保持不变。

  文化营销是企业营销的一部分,近年来已被国内企业广泛认同,并成为许多企业营销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传统白酒行业更是如此,“卖酒就是卖文化”已经成为业内公认的营销理念。但笔者对某些文化营销的观察分析后却发现,许多花了企业上百万投资“×××之夜”歌舞晚会、体育活动,往往就随着那一夜喧嚣盛况而消逝在人们的视野中,活动本身没有沉淀下来,企业的美誉也因为失却了载体无法延续下去。“×××之夜”就真的成了企业和文化活动与观众间的“一夜情”、“一夜欢”,活动的效益没有延伸出去,企业的投资与回报不成比例,企业得到的只是一时的轰动效应,而不是长远的品牌影响力,因此,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文化营销。

  怎样才能避免文化营销中的这种“一夜之情”呢?笔者认为应有一个鲜明而准确的定位,将企业文化和品牌理念与文化营销的载体链接,二者应像齿轮般吻合,一旦错位便得不偿失。剑南春的这台演出在北京首演及巡演的结果尚不得而知,但其不为“一夜之情”,但求“一千零一夜”的文化营销策略是值得我们很多企业借鉴的。(张凯)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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