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综合报道 > 正文

国家质检部门强化食品质量监管

2002/7/2 0:00:00 来源:经济日报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表示,将进一步强化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并采取4项措施从源头上把好食品质量安全关。 
  一是分类指导,对五类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整顿。有关部门将向社会公布五类食品质量抽查合格的大、中型企业名录,以达到扶优扶强,引导消费的目的。同时,依据《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发现的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
  据介绍,按照世贸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我国将依法对涉及人类健康安全、动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实行统一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其中列入《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强制性认证产品共有132种。
  二是从企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和产品出厂必须检验合格抓起,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严格的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审查,并且采取强制检验等手段,监管企业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确保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出厂销售。
  三是进一步完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为更好地保护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关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修改和完善食品国家标准,如修改农药残留量重金属含量、食品添加剂以及霉菌含量等方面的要求,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和技术法规体系,适应入世和国内国际市场的需要。
  四是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国家监督抽查的力度。今年,国家质检总局将再选择一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如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矿泉水、茶叶等食品,进一步加强国家监管的力度,努力做到抽查一类产品,整顿一个行业。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