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产业经济 > 正文

西宁出台乳类管理新办法

2001/12/17 0:00:00 来源:中国食品报
从12月1日起,青海省西宁市政府颁布的第50号令《西宁市乳类卫生管理办法》开始生效。该办法从乳类的生产、加工、销售渠道等方面对西宁乳制品行业进行了更加严格的规范。

《办法》规定:乳类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不得上岗;乳畜每年必须进行炭疽、结核、布鲁氏菌病的检疫和预防接种;凡与乳类直接接触的工具、容器等材料必须无毒无害,使用前必须消毒处理;鲜乳必须及时进行过滤、消毒、冷却、禁止生乳上市等。特别是“开始挤出的一、二把乳汁、产犊前十五日的胎乳、产犊后七日的初乳、应用抗生素期间和停药后五日内的乳汁、乳房炎乳及变质乳等禁止供人食用”的规定,对乳品生产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该《办法》还做出了相应的处罚规定,对违犯《办法》的乳品企业及个体户将分别不同情况处以500至30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