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8-06-28
生效日期2018-06-28
属性地方性法规
备注 修改的食品相关法规为:
(十七)修改《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管理条例》有关内容。
删去第五条第三款、第五十条。
(十八)修改《黑龙江省产品质量条例》有关内容。
删去第三条第二款中的“省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在农垦、森工系统设立的产品质量监督派出机构,负责农垦、森工系统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二十七)修改《黑龙江省奶业条例》有关内容。
删去第四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
(六十一)修改《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有关内容。
删去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中的“和农垦、森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