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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西省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区)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赣食药监食品经营【2018】35号)

2018/9/28 17:12:00 来源: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严格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引领推动餐饮业全面提升质量安全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7〕19号)、《江西省食品安全办等20部门关于江西省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实施意见》(赣食安办餐食〔2017〕7号)的要求,现将《江西省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区)建设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在各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示范县中的创建中同步建设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区)。

请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局于9月底前,将具体工作方案和建设标准报省局。开展各级食品安全城市、示范县创建的市、县(市、区),于11底前上报本行政区域内的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区)。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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