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黔东南府办发〔2017〕36号
【发布日期】 2017-08-03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qdn.gov.cn/xxgk/zdgk/zcwj_15810/zfbf/201708/t20170810_1959898.html
各县(市)人民政府,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麻江蓝莓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