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2017年第24号
【发布日期】:2017-07-26
【效 力】:2017-08-31结束
【备 注】:http://www.shfda.gov.cn/gb/node2/yjj/xxgk/zfxxgk/zxxxgk/sp/u1ai52920.html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监管工作效率,督促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改善内部管理和过程控制,我局制定了《上海市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目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请各有关方面将意见和建议于2017年8月31日前反馈至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
意见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faguichu@smda.gov.cn;2.传真:(021)63268970;3.邮寄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717室,邮政编码:200003
特此公告。
附件:《上海市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目录(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