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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五届)第一号)

2017/5/26 15:19:00 来源:网友

【发布单位】 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五届)第一号

【发布日期】 2017-03-16

【生效日期】 2017-04-01

【效    力】

【备    注】  http://www.bjsrd.gov.cn/newshow.php?id=2776

《宝鸡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于2016年11月9日经宝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2017年1月5日经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3月16日

附:《   宝鸡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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