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食品(龟苓膏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龟苓膏类产品是以水,食糖,卡拉胶(或其他食用胶或淀粉)为基础原料,以药食同源的中草药(如茯苓,凉粉草,金银花,甘草等)或其提取物为风味物质,添加(或不添加)其他食品原辅料制作而成龟苓膏,即食凉粉等凝胶状食品.龟苓膏类产品的申证单元为1个,即其他食品(龟苓膏类).
在生产许可证上要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其他食品(龟苓膏类).其他食品(龟苓膏类)的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801.
龟苓膏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龟苓膏产品是指以水,食糖,淀粉,龟(或龟苓膏粉)和茯苓为原料,可适当加入金银花,甘草等药食同源的中草药提取液,不加色素和防腐剂,经熬煮(溶胶),调配,灌装,杀菌,冷却等工序加工而成的凝胶状食品.龟苓膏的申证单元为1个,即其他食品(龟苓膏类).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基本生产流程:原料处理,熬煮(溶胶),调配,灌装,封口,杀菌,冷却,风干,包装等过程.
2.以龟苓膏粉为原料的生产流程
配料,熬煮,调配,灌装,封口,杀菌,冷却,风干,包装等过程.
(二)关键控制环节.
1.原辅材料中应有龟及茯苓,添加的中草药应是药食同源的材料.
2.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的控制.
3.管道设备清洗控制.
4.
灌装,封口控制.
5.杀菌工序控制.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微生物指标超标.
2.采用非药食同源物品作原料.
3.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量使用.
4.标签标识不规范.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企业应具备原辅料仓库,成品仓库,生产车间,包装车间等生产场所.灌装车间相对独立,配备有效的消毒设施(如紫外灯,熏蒸,臭氧等消毒方式).生产车间进口处配备清洗消毒设施(手清洗消毒,鞋靴消毒).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原材料处理设施;煮料罐;灌装,封口设备;杀菌设备;冷却设施(如水冷,风冷);5.生产日期/批号标注设施.
应根据实际工艺配备相应的生产设备
.
四,产品相关标准
GB7718
-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备案的有效企业标准.
五,原辅料的有关要求
(一)生产所用原料,辅料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不得使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中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作为生产原料.
(二)食品添加剂应当选用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并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三)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如选用进口原料,必须使用进出口检验检疫部门检定合格的产品.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1.
天平(0.1g);2. 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3. 灭菌锅;4.微生物培养箱;
5. 干燥箱;6. 生物显微镜;7.
折光仪.
七,检验项目
龟苓膏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及出厂检验按下表中列出的检验项目进行.出厂检验注有"*"标记的,企业应当每年检验2次.
龟苓膏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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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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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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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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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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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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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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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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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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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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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量包装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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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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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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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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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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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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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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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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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溶性固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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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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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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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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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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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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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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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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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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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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菌落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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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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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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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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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肠菌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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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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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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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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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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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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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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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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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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酵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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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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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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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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霉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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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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