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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食品过期违法打码再销售 重罚14万元

2016/9/8 10:45:32 来源:莆田网

饮料、食品过了保质期, 竟重新打码改了生产日期继续销售。昨日记者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在一次突击检查中, 鲤城街道玉井村某无证经营的食品店被逮个正着,现场发现篡改日期的酱油和盐典、葡萄糖等饮料。该店主面临14万元的重罚。

执法人员赶到时,该店正在营业,走进仓库发现,有一名工人正在使用打码器,对一批过期的盐典运动饮料瓶盖上的生产日期进行涂改。此外,仓库内还有生产日期打码器3台、喷漆稀释剂3瓶、打码墨水1瓶、用来包装食品纸箱的胶布1卷。现场清点,执法人员共查获生产日期被涂篡改的盐典饮料81瓶、葡萄糖饮料94瓶、味极鲜酱油31箱。

经现场询问,店主陈某无法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陈某涉嫌无证经营和非法涂改食品生产日期,当即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已没收用于更改生产日期的工具设备,查封所有过期食品。

原来,陈某在未取得相关证件情况下,擅自经营该食品店,于今年3月正式对外营业。这些过期食品,都是陈某从一些厂家进货的。针对已过期食品,陈某用油墨稀释剂擦掉原生产日期,用购买的喷码机打印上了虚假的生产日期。

近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陈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针对陈某未经许可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9万元;针对陈某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万元。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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