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各地动态 > 正文

广东超市所购大米 须有重金属检测合格证明

2015/7/30 9:52:21 来源:网易

“大米检测报告中要将重金属列为必检项目,没有重金属检验合格证明的,不得采购和销售。”近日,广东省“食品安全进市场”专题会议召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省食安办主任段宇飞在会上提出,各粮食生产加工销售企业、超市等对采购的大米原料和产品,要索取检验合格证明等资料,其中重金属列为必检项目。

7月21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广州召开全省“食品安全进市场”专题会议,向全省126家大型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综合百货)以及粮食生产经营企业宣传贯彻近期国家及省政府的重点工作要求。

会上,段宇飞对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提出要求。经营企业、超市等要建立和落实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确保采购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来源可追溯;对入场经营的食用农产品进行自检,合格后方可上架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方要切实履行市场管理职责,对进场交易食用农产品安全进行把关。

关于粮食质量安全方面,段宇飞指出,各粮食生产加工销售企业、超市等对采购的大米原料和产品,要索取供应商证照、检验合格证明、销售凭证等资料;大米检测报告中要将重金属列为必检项目,没有重金属检验合格证明的,不得采购和销售。对自检或监管部门抽检发现的重金属超标粮食,企业要就地封存,做好记录,依法处理,不得退回上游企业。批发市场管理方要加强对市场内经营户的宣传教育和日常检查,防止不合格大米流入口粮市场。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