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2015年第2期违法保健食品广告进行公告。
公告表示,经审核,省食药监局决定对2015年2——3月份期间在云南省各类新 闻媒体发布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进行公告,要求广告主和广告发布者立即停止违法 宣传行为,主动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
记者了解到,此期公告名单共包括养延天韵胶囊、斯诺贝尔鲣鱼清酸胜肽、糖 益康、佰草通源胶囊四种保健食品,违法原因为夸大保健食品功效、含有表示产品 功效的断言和保证、非药品宣传药品功效、利用消费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做证 明等。